时间:2016-10-17 浏览:261
世界上最可恶的就是骗子!
利用善良人的同情心
利用相识人的信任度
利用亲人间的关爱
……
骗取钱财
总之让人恨的牙痒痒!
现在
终于有大招治你们了!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六部门联合发布《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多个防骗“杀手锏”出招!
一缓:ATM转账给他人要24小时
也就是说,转账人一旦发现自己被骗,还有时间反应过来,可以取消转账或去银行止付。
案例:震惊全国的大学生被骗自杀案,18岁的准大学生徐玉玉,正是骗子以发放助学金为由,骗她到银行ATM转账9900元。
二停: 骗子的账户都受钳制
民警解释,诈骗分子的银行卡往往是找他人购买的,没有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上述规定对买卖双方都进行了限制。
第二招,“经设区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为被不法分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作案的涉案账户,将对涉案账户开户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暂停全部业务”。
三拦: 境外号码别想轻易闯
对于境外电话等,通告提出“拦”的对策:电信企业要严格规范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主叫号码传送,加大网内和网间虚假主叫发现与拦截力度。
手机实名制
电信企业要严格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确保到2016年10月底前全部电话实名率达到96%,年底前达到100%。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
还没有实名制的,赶紧去营业厅办理!!
从通告内容来看,
对生活影响最大的应该是
电话实名制和延迟24小时到账
尤其是“ATM向他人转账延迟24小时到账”
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
1、你给自己另一个银行的账户转账,不算“向他人转账”;
2、延迟到账的只有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这种方式,网银、柜台转账等其他转账方式并不包含在内;
诈骗犯罪人员10月31日前自首从轻处罚
凡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坚决打击非法出售公民信息行为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获取、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对泄露、买卖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对互联网上发布的贩卖信息、软件、木马病毒等要及时监控、封堵、删除,对相关网站和网络账号要依法关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得在同一运营商办理超过5张电话卡
电信企业立即开展一证多卡用户的清理,对同一用户在同一家基础电信企业或同一移动转售企业办理有效使用的电话卡达到5张的,该企业不得为其开办新的电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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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安 江 理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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