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节前后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9-26   浏览:1031

关于做好国庆节前后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假期间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过一个愉快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假期间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密切关注本部门的社情民意动态,仔细排查不稳定、不安全因素,科学决策、预见性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稳定工作任务。

    二、做好安全教育

    放假前,各部门对所属师生员工要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假期离校关闭所有电源开关,贵重物品妥善保管;教育师生不从事冒险活动,警惕各种诱惑,不轻易相信陌生人以及网络、手机上虚假的信息;严禁学生从事包车业务,教育学生外出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确保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保管好贵重实验设备;加强对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责任到人,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防火、防盗、防骗、防抢、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等方面的常识和技能。

    三、开展安全检查

    各部门要在假前对所属部位集中彻底地开展安全自查,特别是学生宿舍、实验室、教室、食堂等重点部位要做到逐一清查,对于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同时上报主管校领导和职能部门。

    四、落实内部安全责任

    在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基础上,层层分解部门内部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使安全防范工作时时、事事、处处有人管、有人负责。

    五、加强对网络舆情和社团管理

    各部门要加强对所属、所管社团和媒体(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栏等)的照章依法监管,防止出现相关责任事故或被人利用。

    六、做好大型活动控制管理

    各部门在校内外主办、承办大型活动,要严格履行申报手续,认真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

    七、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含未交付、验收场所)、产业经营(餐厅、商店、超市、出租商铺等)、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的全过程监管,做好人员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出现不稳定事件和安全事故。

    八、安排好假期值班

    假期间,在学校统一安排值班的基础上,有关部门及服务保障部门要做好本部门的值班看护工作。一旦遇到重大问题要反应迅速、处理果断,及时向部门领导、有关部门和学校报告。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校园报警电话:86999110(内线:3110),北大门值班电话:86953177(内线:3177)。


保卫处

                                                          2017年9月26日